於2007年,聖雅各的社工協助居民成立「藍屋居民權益小組」,爭取留屋留人。在此同時,CCC也成立了「藍屋保育小組」,由居民、街坊、社工、專業人士及文化人組成,推動留屋留人的活保育。經過兩年的爭取,發展局長林鄭月娥與居民見面後,於2008年初宣佈藍屋保育可以「留屋也留人」,原租戶可以留在原單位繼續居住。政府將藍屋轉由發展局負責,並加入「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第二期」。




於2007年,聖雅各的社工協助居民成立「藍屋居民權益小組」,爭取留屋留人。在此同時,CCC也成立了「藍屋保育小組」,由居民、街坊、社工、專業人士及文化人組成,推動留屋留人的活保育。經過兩年的爭取,發展局長林鄭月娥與居民見面後,於2008年初宣佈藍屋保育可以「留屋也留人」,原租戶可以留在原單位繼續居住。政府將藍屋轉由發展局負責,並加入「活化歷史建築伙伴計劃第二期」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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